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娛樂星聞

那英臨時加唱《彎彎的月亮》:規則之下還有溫度在

▲那英在9月26日成都演唱會上臨時加唱《彎彎的月亮》悼念摯友劉歡,卻因曲目未提前報批而陷入“是否被罰”的輿論漩渦。圖/那英NA工作室微博

9月26日晚,那英成都演唱會臨時加唱劉歡的《彎彎的月亮》向他致敬。不少網友擔心,臨時加唱是否報批通過?是否面臨罰款?

對此,成都市文化廣電旅遊局9月29日通報稱,經核實,相關情況爲那英在演唱會現場觀衆互動環節的片段化演唱,未完整演唱該首歌曲,不屬於變更節目重新報批的情形。

官方的此番最新表態,消解了一些網友的擔心。但此事所涉問題,似乎並沒有得到完全的解答。如果那英不是片段化演唱,而是完整演唱了整首歌,會被處罰嗎?

文旅部門對營業性演出設立審批管理制度,要求演出嚴格按照事先報備的參演人員與節目內容開展,這一制度設置本身沒有問題。出臺相關規範,目的是防範面向公衆的演出出現違法違規以及低俗、惡俗炒作等各類問題,維護演出市場整體秩序。

不過,強調演出監管與報備要求,並不等於完全剝奪表演者現場臨時發揮、與觀衆互動,或是結合現實突發情況作出適度臨場表達的空間,前提是新增內容不存在低俗、惡俗等問題。簡言之,演出需要守好制度規矩,同時也應當保有必要的人情與溫度。

放到那英這次演唱會來看,她在舞臺上加唱《彎彎的月亮》,適逢劉歡辭世,以此向這位音樂家兼多年好友表達深切悼念。從現場反饋來看,此舉得到在場觀衆的肯定,爲整場演出增添溫情,傳遞正向的價值導向。

而且,就制度本身的規定而言,也並沒有一刀切。根據《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》第十六條規定,申請舉辦營業性演出,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包括節目及其視聽資料。營業性演出需要變更申請材料所列事項的,應當依照規定重新報批。

第四十四條規定,變更演出舉辦單位、參加演出的文藝表演團體、演員或者節目未重新報批的,依照規定處罰。

也就是說,營業性演出申請演出的節目並非就不能變,只需重新報批就好了。只不過,這其中存在“事前”和“事後”的問題。

藝術本就是用來打動人心的,人情與溫度是藝術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。如果面對好友驟然離世,表演者在公開演出的舞臺上卻不能有任何悼念,反而會顯得不近人情。當然,有網友認爲臨時增設節目屬於演出違規,也完全可以理解,公衆對於演出監管存在不同看法是十分正常的現象。

不少網友擔心此次加唱行爲會招致處罰,這份擔憂背後其實有着兩層意味:既體現出大家對於演出監管規則的尊重,也流露出一份顧慮,害怕相關部門出現過度執法,進而壓縮舞臺上正常的即興發揮與藝術表達空間。

對這類問題,監管部門應該結合事件的具體背景與實際演出效果作出處置,在制度規則和現場情理之間做好平衡協調。成都文旅局對那英加唱一事的表態,可算作對規定執行的柔性處理,穩妥地拿捏了尺度。規範演出市場,不是要讓演出失去精彩表達、消解人情溫度,而是引導演出行業實現更加健康有序的發展。

撰稿 / 趙亦安(媒體人)

編輯 / 遲道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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