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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天眼深度遊”調查:付費可自駕到核心區,有住酒店遊客竟帶電子裝置上“鍋圈”拍照

“天眼”,即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(Five-hundred-meter Aperture Spherical radio Telescope,簡稱FAST),是世界上口徑最大、靈敏度最高的單天線射電望遠鏡,其捕捉的,是來自宇宙深處極其微弱的電磁信號,主要用於探索宇宙起源和演化、搜尋地外文明(外星人)、探測引力波等前沿科學研究。

爲保護它不被任何無線電幹擾,以其臺址爲圓心,半徑30公裏區域設爲電磁波寧靜區。《貴州省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電磁波寧靜區保護辦法》規定:禁止擅自攜帶手機、平板電腦等無線電發射設備或產生電磁輻射的電子產品進入“中國天眼”核心區;無關車輛不得進入核心區。

日前,記者接反映:相關旅遊平臺捆綁或單獨售賣的“中國天眼深度科普體驗”項目,可讓遊客直接抵達“中國天眼”圈梁,購買該項目後,報備的外來車輛可長驅直入直抵核心區,相關安檢“形同虛設”。其中,核心區內一家名爲“中國天眼光年之外”的酒店,也以該項目爲由頭高價售賣房間。

根據反映人提供的證據,記者日前趕赴“天眼”所在地貴州平塘縣克度鎮,就此展開調查。

遊客花2688元住酒店

進入“天眼”核心區

今年5月下旬,付先生一行在攜程旅行APP平臺上支付了2688元,預訂了一間“中國天眼光年之外酒店”的棲·悅雙牀房。

在攜程旅行網上,該酒店在當地“豪華酒店榜”排名第二。相關介紹稱,酒店位於“天眼”保護區——入住酒店可以零距離觸摸大國重器,用腳步丈量“中國天眼”;酒店開業時間爲2020年7月,房間數32間。

酒店大門

第二天一早,付先生一行三人駕車從貴陽出發,根據酒店提供的導航,直奔“天眼”。車輛進入平塘縣克度鎮,沿國道522行駛,抵達“牛角”T型岔口,右拐便可進入“天眼”。

這裏設有門崗,付先生填寫完駕駛員和車牌號信息後即被放行。當付先生一行詢問是否外來的車輛登記了就可以進入時,得到的答復是“不可以”。付先生一行追問:“爲什麼今天能進去?”門崗人員說,“酒店幫你們報備了。”

第一道檢查關卡

汽車繼續沿山路一直往前約10分鍾。付先生介紹,該趟行程中途有兩條岔路,一條是去往酒店,另一條是去“天眼”景區觀景臺。經過第一條岔路,付先生一行並未拐去酒店,而是跟隨一輛電車直抵行程的第二道關卡。在第二道關卡處,一塊牌子寫着:正在觀測,嚴禁攜帶任何電子產品進入。

付先生一行過第二道檢查關卡後,在導遊帶領下由此門步行進入抵達“天眼”

行車記錄儀視頻顯示,付先生一行準備將車繼續往前開時,一位身穿制服的男保衛急匆匆走過來阻止,稱酒店不在此處,讓掉頭往回開。

往回開穿過一個隧道,就來到“中國天眼光年之外”酒店。辦理完入住手續後,工作人員詢問付先生是當天去看“天眼”,還是第二天早上再去看。付先生稱,預訂酒店一間房就能獲得兩個看“天眼”的名額,因付先生一行有三人,前臺讓補交616元,購買了一份“科普服務”。

當天下午,付先生一行再次開車,在酒店車輛和人員的帶領下,進入“天眼”。付先生稱,本次安檢形同虛設,付先生等人最終在“導遊”的帶領下抵達“天眼”。付先生繞圈梁走了一圈,並用隨身攜帶的電子設備拍下圈梁影像。

遊客稱在“導遊”帶領下抵達“天眼”鍋圈

記者體驗直達“鍋圈”

個人車輛停入園區

記者調查發現,多個旅遊平臺上,同樣在售賣“走進中國天眼深度科普體驗”服務項目,價格爲598元/份。某平臺顯示已經售賣上千份。

國慶節前後,記者通過購買該項目,在提前報備車輛的情況下暢通無阻地抵達了鍋圈。記者的車輛通過第二道關卡,停在園區內。

其間,兩道檢查關卡只對車輛車牌進行核對。在第二道關卡處,記者開始由導遊帶領全程體驗。在參觀前,導遊用一帶杆設備,對記者進行了適當探測。記者被貼了一個圓形胸標,標明爲“特殊訪客”。經現場證實,該項目的體驗場次從上午8:30到16:30,全天一共有8個場次。該項目宣稱:“零距離接觸,內部講解溝通”,兩道檢查門崗,第一道核對車牌,第二道核對人數。

一名參與“天眼”立法的人士認爲,“深度科普體驗”服務項目,讓遊客開車,甚至個別遊客可私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入“天眼”核心區的行爲涉嫌違規違法。

《貴州省無線電管理條例》中,有專門針對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電磁環境保護篇章,其中第二十二條規定:禁止攜帶手機、數碼相機、平板電腦、無人機等產生電磁輻射的電子產品進入核心區;無關車輛不得進入核心區。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,當地還出臺了《貴州省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電磁波寧靜區保護辦法》和《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電磁波寧靜區環境保護條例》。辦法規定,電磁波寧靜區劃分爲核心區、中間區和邊遠區。以射電望遠鏡臺址(北緯25°39′10″,東經106°51′20″)爲圓心、半徑5公裏的區域爲核心區,5—10公裏的環帶爲中間區,10—30公裏的環帶爲邊遠區。

保護辦法第三條規定:在電磁波寧靜區內設置、使用無線電臺(站),使用無線電發射設備或者產生電磁輻射的電子產品,建設、運行輻射無線電波的工業、科學、醫療設備或者110千伏以上的高壓變電站和架空高壓輸電線、機場、電氣化鐵路、高速公路等設施(以下統稱輻射無線電波的設施),應當遵守本辦法。

該辦法第七條還規定,除保障射電望遠鏡正常運行需要外,核心區內禁止設置、使用無線電臺(站),禁止建設、運行輻射無線電波的設施,禁止擅自攜帶手機、數碼相機、平板電腦、智能穿戴設備、對講機、無人機等無線電發射設備或者產生電磁輻射的電子產品。

天眼(景區資料圖)

爲了保持良好的電磁環境,“天眼”周邊的三個縣城,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上全部作了調整,一些原計劃要建設的項目,省級層面也主動停建。

爲了不被電子產品幹擾,天眼景區所有擺渡車全部按照國家天文臺要求定制,細到沒有電子打火,而且預約參觀的遊客,必須統一存放手機等電子產品,接受和乘坐飛機同級別的人機安檢,才能統一乘坐擺渡車進入天眼觀景臺遠距離觀看“天眼”。

對相關項目讓外來車輛進入,有遊客甚至可悄悄帶手機等設備進入核心區直抵圈梁的做法,要求匿名的一名“天眼”建設元老、科學家指出,這是借着科研項目的旗號搞經營。

國家天文臺工作人員:

接到了舉報,形成了初步調查報告

上述立法人士表示,射電望遠鏡的天敵是射電射頻的幹擾,手機信號比科學家要捕捉的宇宙信號強上成百上千倍,如放任遊客進入核心區,會導致宇宙信號被淹沒在100倍強大的手機信號中(注:爲保障科學觀測,“天眼”核心區通信基站全部關閉,但電子產品依然可能產生射頻活動),“科學家看不到想看的東西,就像一個探照燈底下有一個飛的蛾子或微小的蟲子,你就看不到了,就是眼瞎了,眼睛被近處的背景光給變成了一個黑的了,類似黑屏了。”

“中國天眼光年之外”酒店在攜程旅行平臺的點評欄共有570多條留言,從IP顯示來看,住客來自全國各地,不少遊客還貼出自己站在“中國天眼”圈梁上的合影,還有部分遊客曬出拍到了“中國天眼”的核心部件——鍋圈“饋源艙”。而酒店曾在一平臺點評中回復,“天眼核心觀測區有着嚴苛的電磁防護管控,所有帶電電子產品均不允許帶入……現場只能租賃老式膠卷相機拍照”。

付先生以教育培訓機構的身份,接觸“中國天眼光年之外”酒店經理陳某某,其表示可以開展合作、幫忙引流。陳某某向付先生提供“供應商合作合同”範本,稱天文科普研學可以不用住酒店,也不限人數,只要來之前報備就行,協議價每人498元。

該酒店開具的稅務發票顯示,酒店由一家公司管理運營。工商注冊信息顯示,該公司注冊資本50萬元,法定代表人爲趙某某。對相關舉報及反映的問題,10日,趙某某回復記者,“我不知道這個事情”,對其他事項,他亦稱無可奉告。

酒店前臺工作人員稱,酒店位於“核心區”,因距離中國天眼還有一定距離,住店客人手機不需要關機。酒店範圍手機不能接收自然信號,但酒店有wifi。酒店距離中國天眼山路約6公裏,開車10分鍾左右,但直線距離更近。每天上午、下午的兩個時段,酒店工作人員可以隨時帶領客人近距離接觸天眼。

付先生將了解和收集到的相關證據和情況,向相關方面進行了實名舉報。9月17日下午,國家天文臺回復舉報人稱,近期收到中國科學院紀委的轉辦函,“關於你就‘中國天眼’光年之外酒店的舉報,我們作爲信訪案件受理了,我們馬上成立工作組,對反映的情況進行認真的核查。”9月29日,國家天文臺辦公室工作人員回復舉報人,就其舉報,已經形成了調查報告,但不能直接回復舉報人調查報告結果。

10月8日上午,記者致電國家天文臺,工作人員回復記者,確實接到了付先生的舉報,且形成了初步的調查報告提交,但該報告不能向媒體披露,“上級仍在調查中,還沒有形成閉環性的結論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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